黨的組織生活
發布時間:2018-06-05 作者:王 擇
《黨章》對參加組織生活的規定。每個黨員,不論職務高低,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、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,參加黨的組織生活,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。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、黨組的民主生活會。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、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。
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區別與聯系。區別:第一,參加人員。參加民主生活會的是黨員領導干部,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的是黨支部全體黨員。第二,召開會議的時間不同。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,黨支部組織生活會每季度或半年召開一次。第三,作用不同。民主生活會作用主要是在領導班子內部分清是非,增進團結,克服缺點,改進工作,促進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;組織生活會主要作用是統一支部全體黨員的思想,增強黨性和組織觀念,加強支部的自身建設,充分發揮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。
聯系:從形式來看,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都屬于黨的組織生活,都是黨的組織生活的表現形式。從主體來看,黨員領導干部,作為普通黨員,既要參加組織生活會,也要參加民主生活會。二者的主體具有共同的部分。從內容來看,二者解決的問題具有相通性。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的問題,往往也會反映到民主生活會上來。從方法來看,二者都要使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,方法具有相通性。